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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鎖鎖開開的猶豫了很久,最後還是開放了...
我本來就不是個藏的住話的人,
這只是一篇自車禍以來的心情整理,並沒有針對任何人的意思,也請你們不要介意
或許是有些偏激,但只是希望有看到這篇的人,可以稍稍明白我的心情...

很謝謝大家對我的關心,
我自己也知道她可能很多事情都要你們瞞著我不說,
理由是怕我擔心,當然她自己更不可能告訴我。
但是,讓我擔心是一回事,愧疚與罪惡感本來就是我應當要承受的,
畢竟我是當事人之一,很多事情瞞著我不說,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。

我不諱言自己是個重義的人,而這種形式的隱瞞,有時傷人更深...





到底要瞞我到什麼時候

第一次我可以當作不小心忘了,那第二次、第三次呢?我不得不去想其他的可能性?

如果我不問的話,是不是根本就不會想到找我?接下來我就得承受更深的內疚?

非得這樣不斷逼出我的罪惡感嗎....

一些不經意脫口的言語,裝作不經意的微笑接受,在心裡默默的消化著那份罪惡感

這本就是我應得的懲罰

而傷口的疼痛我比誰都懂....

但壓在我心中害人受傷、害人錯過生活中重要時刻的愧疚感又有誰能了解

像是個會不聞不問的人嗎?像是個逃避的人嗎?我?

連讓我當面道歉的機會都要抹煞掉

難道我不心疼?甚至真要比的話我還多了愧疚、罪惡和責任感

因為我是兇手沒資格付出關心嗎

或許我當初應該傷得再更重一點才能得到大家的諒解?

就算是好意瞞我  但是  朋友真的不是這樣當的

而且事情都有輕重緩急  要上法院的人是我  該讓我知道的事情我還是得知道


坐在謝師宴餐桌旁,想著她的樂觀,恨著我自己

身為一個很多事都被蒙在鼓裡直到最後一刻的當事人

我不生氣,只是難過,相當難過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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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安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